本网讯 7月11日下午,省人大财经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张金如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钱建民、吴桂英、周晓峰、委员徐伟金,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王柏能出席会议。
加快制定出台《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是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财经委高度重视,提前介入立法工作。4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和省人大财经委同志一起,走访省法制办,就立法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原则、思路、重点等进行深入探讨,提出明确要求。随后,省人大财经委多次听取省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关于草案起草进展情况汇报,并就草案的框架结构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6月份,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赴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和桐庐、德清、海宁、柯桥、义乌、常山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把专项督察与立法调研紧密结合,广泛征求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人大代表和窗口办事人员的意见建议。7月初,省人大财经委召开由省编办、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等8个省级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时,书面征求其他5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意见,并在履职平台上设置专栏,征求省人大代表的意见。
根据调研情况,在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人大财经委对省人民政府提请的规定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从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定位、容缺受理、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标准地制度、平台与数据共享、中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初审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同意将初审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会议还审议了浙江省2017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对全省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督察中各地提出的问题等事项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