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5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姒健敏副主任主持会议,梁黎明、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副主任和李火林秘书长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桐庐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情况、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关于浙江省2017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等报告,还听取了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省法制办关于《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省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等说明。
根据会议日程安排,7月26日全天,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上述议题进行分组审议。
省人民政府王文序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暨军民副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徐建新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王祺国副检察长,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0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