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16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和秘书长李火林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提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至7月27日(星期五)上午在杭州召开。会议还听取了拟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法规草案,相关报告的准备情况,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将有关人事事项、法规草案、报告按程序提交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对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试行)》(草案)进行了研究,要求根据本次主任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办公厅文件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关于举办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的建议方案、关于全省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座谈会方案、关于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秘办会议成员,副巡视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