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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大抓住三环节助推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27 11:01:00

  本网讯  去年以来,长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抓住 “前期”立法部署、“中期”源头管控、“后期”长效机制三个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助推全县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一是紧抓“前期”立法部署环节。在前期立法部署过程中,常委会组织相关机关部门和市、县人大代表参与了市人大关于《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的立法专题调研,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地方实际的、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法规出台,针对全县“双禁”工作执行方案进行了专题调研,对组织领导机制、“双禁”区域的科学划定、销售整治、违法查处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30多条,助推“双禁”工作部署到位。

  二是紧抓“中期”源头管控环节。在中期执行过程中,针对原有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门市部和14家经营店,组织了人大代表参与了执法检查工作,推动了门市部迁移、经营店许可证终止、临时经营店许可取消和告知等工作的落实,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对原《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指导意见》提出了专业化建议,并对布点工作开展进行了跟踪督查,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网点布设更加合理,助推了“双禁”工作的源头管控。

  三是紧抓“后期”长效机制环节。在后期长效机制改进过程中,通过走访调研相关部门和基层群众,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等,为“双禁”工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脉”,建议政府将“双禁”工作作为全县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并在深入发动、深入宣传、深入督查、深入查处等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建议。








来源: 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丁 天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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