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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大“四个突出”深入审查政府性专项资金预算
发布时间:2018-04-25 10:23:00

  本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创新举措,按照打造“三个预算”(民主预算、透明预算、绩效预算)的要求,以“四个突出”深入审查政府性专项资金预算。

  一、突出中心大局审方向。持续深化政府性专项资金改革,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工作,在事关改革、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领域设立专项资金,并按照形势变化,及时整合调整专项资金。根据这一思路,在工业发展资金的基础上,今年整合设立了“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新增了绿色金融改革专项资金,保障国家试点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目前,湖州市共有专项资金13项,总支出安排12.2亿元。

  二、突出扶持引导审政策。坚持财政资金公共属性,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扶持引导作用,要求各牵头部门围绕专项资金制定相关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明确没有政策不得使用专项资金。目前,市级13个政府性专项资金均有相应政策,新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绿色金融2个政策,修订完善了人才、服务业、开放型经济等5个政策。

  三、突出保障发展审绩效。坚持财政资金绩效至上原则,要求每个专项资金编制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确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更好地助推发展、保障民生。围绕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重点审查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通过审查,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编制实现全覆盖,并对专项资金预算提出了30余条意见建议,对不符合经济规律、绩效不高的补助项目,要求及时优化补助政策、调整支出方向。

  四、突出公平公正审规范。强化科学管理,探索制定标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使用专项资金。要求各政府性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采取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库,实施项目化管理,确保每笔财政资金流向清晰、职责明确,避免重复申报、重复补助。同时,加强审计监督,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今年重点对人才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评估。








来源: 湖州市人大财经委 作者:江 杰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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