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杭州市贯彻执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及相关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余杭区、拱墅区的部分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党中央“幼有所育”的新要求,将学前教育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多年来,杭州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早在2010年率先出台了学前教育“1+4”新政,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结合省、市条例的贯彻实施,杭州市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协调发展”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960所(园区1381所),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77.96%。在园幼儿数33.68万人,专任教师2.56万人。
座谈会上,检查组成员围绕加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强化督导职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对深入贯彻实施学前教育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组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省、市学前教育条例深入实施,使“幼有所育”落到实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需求。要加强规划,按照条例要求,将学前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变化,抓住全市城中村改造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机遇,超前谋划,优化布局,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要深化改革,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鼓励多种形式办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要提高质量,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