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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大出台《关于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07 10:27:00

  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更好地凝聚并汲取各行各业代表的集体智慧,推动金华现代化都市区建设,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主任会议通过《关于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的实施意见》。

  小组组建专业化。依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代表擅长的专业或熟悉的领域进行划分,再征询代表意见后,将专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市人大代表集中起来进行履职。共组建法制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财政经济专业小组、科创与教文卫体专业小组、民宗外侨专业小组、生态与农业农村专业小组、综合交通与城建环保专业小组等6个专业小组。

  活动内容多样化。各代表专业小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活动。可以开展学习培训,组织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学习与专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可以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可以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审议。可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安排,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活动或有关会议。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需求,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活动质量高效化。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把议事监督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与代表在会议期间的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题视察调研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结合起来,把组织代表专业小组各项活动与各专门委员会(工委)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小组活动规范化。结合工作职责,把代表吸纳到各项视察调研活动之中,把代表的建议、意见吸收各类调硏报告、视察意见之中。组织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报告,开展活动次数全年不少于两次,同时做好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宣传报道和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将参加专业小组活动情况记入《代表履行职务手册》。








来源: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吕丽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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