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还存在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尚显不足、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确定还需进一步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成果应用尚显不足、停课安排和停产、停工、停业的具体办法尚未制定出台等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要素配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应对和防范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防御基础建设,努力消除气象灾害隐患。加快完善气象灾害综合性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综合性气象灾害防御和单个灾种防御并重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建设,及时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制定出台停课安排和停产、停工、停业的具体办法。
三、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政府领导、部门与乡镇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气象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气象监测设施设备和乡镇基层协理员和社区村信息员队伍建设。经常性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