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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0-03-23 10:52:00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紧紧围绕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跟踪监督,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监督,关注经济运行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债务风险,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督促省高级人民法院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督促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加强跟踪监督,对去年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决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有重点地开展跟踪检查,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同时,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开展调研,为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本届以来人民法院履行行政审判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当前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和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本届以来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规范司法机关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与省人民检察院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主要措施。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到2009年底全省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投向,加强管理、控制风险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监督管理的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七)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切实改进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落实。

  (八)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的进展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1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省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调研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拟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地饮用水源保护,各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达标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常委会7月份例会审议。有关工作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委托内务司法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常委会11月份例会审议。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委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重点调研水资源管理及有关制度建设,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措施落实情况,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调研报告拟提请常委会11月份例会审议。有关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立法法和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和省政府决定、命令及省与杭州、宁波两市政府规章等,开展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审查质量。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对列入2010年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我省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时间听取和审议的议题3月份不安排5月份

  (3项)省政府关于落实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份

  (3项)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9月份

  (4项)省政府关于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切实改进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1月份

  (3项)省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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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浙江人大”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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