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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力伟出席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协作会
发布时间:2016-06-07 15:23:00

  本网讯 5月31日,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协作会在安徽合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通过立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建立完善区域污染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水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区域联动执法、协调建立跨省市的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协调构建长江黄金水道绿色流通体系、鼓励开展水污染防治科技交流与合作、设置基本一致的法律责任等议题,作了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认为,建立和完善长三角三省一市之间的立法协作,是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保障资源要素的有序、充分流动,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之举。长三角区域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唇齿相依”的整体,希望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的基础上,加强三省一市的水污染防治立法协作,使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成为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立法协作的两条主线,进一步推动形成区域相对统一、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制环境。会议确定,下一次长三角区域立法协作会议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承办。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等参加会议。








来源: 省人大法委办公室 作者:张双文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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