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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执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20 11:03:00

浙江省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浙人大常办〔2016〕54号

印送《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执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食

品安全跟踪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公厅整理成审议意见稿,已经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

(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送

上,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1—

 

 

 

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执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6年12月16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食

品安全跟踪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

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全面落实新食品安全

法以及食品安全审议意见,以满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需求为动力,

以保障 G20杭州峰会食品安全为载体,努力做到体制与机制建设

持续推进、风险防控与专项整治双向突破、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有

机结合,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食品安全形势

继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常

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基层监管

力量相对薄弱,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比较缓慢,食品安全共管共治氛

围不够浓厚,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相对滞后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

律法规仍然任重道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各方参与,进一步完善社会多维共管监管体系。各级政

府要进一步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四个最严”为导向,拓展

社会监督渠道,推动食品安全由单纯依靠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参

—2—

 

 

 

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通过政府监管、执法部门

执法、食品生产者自律、行业协会引导、消费者维权、媒体舆论监督

等,真正做到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落实,行业自律和

社会他律共同生效,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共同激活。高度重视食

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大新食品安全

法宣传贯彻力度,增强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

识。同时通过曝光重点违法案件,突出惩治警示力度,提高群众对

严管重罚的感受度,强化震慑效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

全社会共治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

实、基层协管建设、金融保险参与等社会共治工作举措,促进法律、

文化、科技、管理等要素共同作用,建立起一个全社会参与的立体

监管体系。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各级政府要继续

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各行

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

的作用,扩大监管覆盖面;增加硬件投入,加快市场监管站所规范

化建设,加大专业人员招录力度,配置基层食品安全执法专业设施

设备,同时加强培训与工作指导,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能

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在食品安全风险排

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协管员、

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经费保障,切实提高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和工

作积极性。

—3—

 

 

 

(三)精准施策,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整的监管链条,盯住每一个关键环节,严把每

一道重要关口,构建从生产到消费、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

系,确保有关制度及管理规定落地实施。在注重全程监管的同时,

高度重视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监测,着力完善追溯

体系,在生产源头严格准入门槛,在加工环节严把原料关口,在流

通环节严查进货渠道。改变目前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局部化、部门

化的状况,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试点经验和开展“智慧监管”新方

法,充分提高追溯系统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要贯彻落实有关法

律法规和具体管理规定,以疏堵结合、打扶并举、便民利民为指导,

采取积极帮扶、技术改造、行业整合、市场倒逼等措施,持续推进

“三小一市场”整治和规范提升,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加

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规范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等

记录,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处置扩面工作,进一步消除

食品安全隐患。

(四)保持高压,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各级政府要针对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根据群众反映和关注的重点、热点和

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涉嫌犯

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处罚不法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增加违规生产经营者的预期成本,多渠道遏制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细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食

—4—

 

 

 

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及时查处和通报大案要案,使

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重要手段。

(五)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解决的以下几个重点

问题。1.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并解决基层必要

的执法装备问题。2.如何进一步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

溯范围。3.如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食品的监管。4.如何进一

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5.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变质、过

期食品销毁处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的有效监管。6.如何进一步健

全制度规范“三小一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于

2017年3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5—

 

 

 

送: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

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海

洋与渔业局、浙江检验检疫局,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12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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